首页 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第四十四条 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第四十四条 证券期货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为每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指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依法认定网络安全关键岗位,配备充足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人员,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