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存在人为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信息安全事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机构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