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为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发行的产品等提供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服务的,参照适用本规定,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