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七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七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置备于基金销售网点的显著位置或者在其网站予以公示。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