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八条 基金募集申请在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注册前,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