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