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十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 第三章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十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