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八条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八条 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对评级对象开展尽职调查,进行必要的评估以确信评级所需信息来源可靠且充分满足使用需求,并在调查前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 调查过程中,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作为评级资料一并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