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保荐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保荐代表人的任职机构、职务;

保荐代表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