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管人员数据库,记录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身份信息、任职资格信息、执业行为、违法违纪情况等内容。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高管人员的有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