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