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05年) 3.

3. 改革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客户资产必须全额交由第三方存管;提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单笔委托资金的起点;要求证券公司将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账户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备案;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开户审查,确保委托人名实相符;严禁证券公司接受个人以机构名义和机构以个人名义的委托,或违规面向个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