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对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