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的监管规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