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五条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次级债的规模、期限、利率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 借入或募集资金的用途; 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决议有效期。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