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的具体规定,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