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五章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规定的日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五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5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