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章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第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第四十五条 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场所或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网站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信息。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