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原始权益人、管理人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原始权益人、管理人 第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为专项计划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不同的专项计划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