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章 偿债措施 第四十六条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偿债措施 第四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可单独行使权利,也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