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2010年)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申请次级债务展期,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申请书;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债务资金的用途说明; 证券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