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申请借入次级债务,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申请书;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债务资金的用途说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债权人净资产情况的说明材料;

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