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申请借入次级债务,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申请书;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债务资金的用途说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债权人净资产情况的说明材料;
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书;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债务资金的用途说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债权人净资产情况的说明材料;
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