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十六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上市交易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规定,并且证券交易所没有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的,中国证监会有权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