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证券交易所的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亲属等有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回避。具体回避事项由其章程、业务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