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就其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市场公布。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其市场内特定证券的成交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向市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