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其内容包括:
取得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席位管理办法;
与证券交易和清算业务有关的会员内部监督、风险控制、电脑系统的标准及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会员的业务报告制度;
会员所派出市代表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规范;
会员及其出市代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其他需要在会员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事项。
取得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席位管理办法;
与证券交易和清算业务有关的会员内部监督、风险控制、电脑系统的标准及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会员的业务报告制度;
会员所派出市代表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规范;
会员及其出市代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其他需要在会员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