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公布即时行情,并按日制作证券行情表,记载下列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

上市证券的名称;

开市、最高、最低及收市价格;

与前一交易日收市价比较后的涨跌情况;

成交量、值的分计及合计;

股价指数及其涨跌情况;

证监会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