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的;

伪造检定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