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十九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十九条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单位,泄漏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秘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