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2012年) 第十条 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科目的考试分别按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按百分制评分,70分为及格。 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的考试为闭卷笔试,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