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被授权单位必须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需新增计量授权项目,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增项目的授权。 违反上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停止开展超出授权范围的相关检定、测试活动。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