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