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