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申请书、检测机构批准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销售许可”标记,由公安部制定式样,统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