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