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统计调查结果的上报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统计调查结果的上报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系统内各单位对上报的统计调查数据,必须认真核实,确保质量。填表人要签名,单位负责人要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凡列有密级的报表,上报时须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