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 第二章 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