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
未提供与软件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便捷的卸载方式;
在未受其他软件影响和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软件卸载后有可执行代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驻留在用户终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
未提供与软件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便捷的卸载方式;
在未受其他软件影响和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软件卸载后有可执行代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驻留在用户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