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或因故终止后结余的资金,西部地区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回,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安排用于其他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