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下简称本专项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新疆… 第三条 本专项投资安排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本专项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通过切块方式向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达。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