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