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和发放 第十五条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和发放 第十五条 发放给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以年为单位计算,奖励对象按规定持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认定的发放网点支取奖励资金。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