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四条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起草 第十四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