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现场听证的案件,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可以通过线上视频方式作证或者发表意见。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部分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参加听证。但是,其他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提出异议的除外。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