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投保基金公司使用行政和解金对投资者作出补偿的,补偿数额原则上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为限。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