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七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