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