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