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勤俭节约,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