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行政区划变更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进行。